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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波:应用型大学科研工作的定位与模式

发布时间:2023-05-08

2022年,西安欧亚学院发布了六大研究院:城市有机更新研究院、数字化研究院、文化与品牌发展研究院、物业研究院、教育创新研究院和质量管理研究院。


有一位关注欧亚发展的教授提醒我,你们这六个研究院没有依托学科平台进行建设,想要产出学术成果恐怕比较困难。我知道这位教授用心良苦,他的建议自然有道理。按照学科逻辑或者现在倡导的跨学科逻辑,大学研究院所应依托某一个或某几个学科,按照学科去框定知识生产的范围和目的,这样既符合学科的研究范式,也符合大学生产知识的工作习惯。只不过,在现实社会中,知识生产的模式并不是简单按照学科逻辑而推进的。

应用型大学开展科研工作正当其时

我国应用型大学主体是1999年之后的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大约600多所,包括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这部分学校的核心职能是应用型人才培养,主要目标是培养出更多合格的本科毕业生,实现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普及化主力军。升本伊始,各学校办学规模普遍急剧扩大,领导者主要精力与办学资源主要应对学校规模扩张、办学条件的改善、师资与行政服务人员的招聘与训练。从思想意识上,很难重视均衡发展,关注科研与社会服务职能的开展;从能力而言,大多数院校也缺乏科研与社会服务的人才队伍与能力,自然无法产出高质量的成果。


这也不是偶然的状况。今年4月23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原会长瞿振元教授在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的一次演讲报告中介绍,解放以后,中国高等教育学习苏联高等教育模式,将科研体系与教学体系分开设置与管理,截至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大学的职能主要围绕教学开展,邓小平同志在1977年第一次提出大学既要教学也要搞科研。从这个时期开始,中国高校才正式将科研工作列入自己的重要职能。


随着高等教育规模增速的下降,我国高等教育规模趋于平稳。经过几轮教学评估之后,应用型大学的师资队伍结构和规模已经有了大幅改善,基本上都已经达到18:1的生师比。根据高校生师比管理规定的基本要求,高校教师应该将三分之一的工作时间用于从事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应用型大学已经具备从事科研的人力资源基础。


我在《人口下降趋势下,应用型大学如何反败为胜?》一文中提出,“应用型大学的三个转变:从关注学校在大学体系内部的排名以及自身升格发展,向关注学生学习与生活体验和满足知识社会终身教育需求的转变;从学校相对封闭的办学状态,向深度产教融合、全面开放办学转变;从争取政府资源、提升学术声誉为导向,向满足所在区域与行业企业高质量发展需求、获取社会资源转变”,其核心要义是以学生为中心,全面开放办学,发挥人才与知识的优势服务社会。


纵观世界上的应用型大学和知名创业型大学,学费收入只占到学校总收入的一部分,社会捐赠、科研、社会服务也是其重要收入来源。对于应用型大学而言,科研和社会服务是紧密结合的,科研成果必须能为他人所用并且可以产生实际效用,这样才能得到社会认可,也才能带来新的收入增长与多元办学资源。


学科导向与应用导向

大学有两种知识生产模式,模式一是以学科为导向,确定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环节被一小群科学家,通常是学术团体所支配,产生出的知识是分学科的、具有等级性的,主要在大学中传播[1]。在这种模式下,研究成果主要是内循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学术自身的发展与繁荣。还有另外一种模式,被称之为模式二,主要以应用为导向,按知识使用者的要求去生产新知识[2],不同学科之间、科学和社会之间的界限模糊。布鲁贝克在《高等教育哲学》中的核心观点就是高等教育认识论与高等教育政治论,前者对应的是模式一,后者不是我们一般理解的狭义“政治“,而是指高等教育服务于社会,改变社会,高等教育政治论对应于模式二。


应用导向的知识生产以应用为情境,以跨学科为手段,以多变的组织为载体,以社会责任和绩效为标准[3]。这种模式搭建了高校学科与社会行业的桥梁,实现学术成果转化,注重社会服务功能。


这两种模式在一所大学中可能是同时存在的,但模式一更加符合我国高校科研工作者的习惯和经验,也符合目前我国科研体制实行集中管理、分学科管理的现状。模式二虽然也可归入跨学科研究范畴,但它并不一定以建立一个新的、跨学科的学科为目的,也不以修复统一某些理论或范式为目的。相反,它在本质上是一种暂时性的研究领域和方向,具有高度的可变性。这种应用导向的知识生产模式影响非常广泛,不仅影响生产什么知识,还影响知识如何生产、知识探索所置身的情境、知识组织的方式、知识的奖励体制、知识的质量监控机制等等。


我们也需要警惕模式二存在的弊病。知识社会是一个高度市场化和商业化的社会,大学经常经不住政治与经济的诱惑,加之机构自身做大做强的冲动使然,大学什么都想做,结果功能日益泛化,甚至已无法区分哪些才是自己的核心使命。前些年,一位建筑工程的教授告诉我,他所在的学院已经演变成了建筑设计院,承接了很多工程设计项目,利用自己的人才与设施优势,与建筑设计院进行价格竞争,占用了教师的精力,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投入以及应该承担的本领域的研究探索使命。


有组织的研究

教师的工作职责包含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三个方面。对于一位教师而言,同时做好这三项工作是一个不小的挑战。我国各个学校在这一方面也有不少探索与尝试。国外大学采取了一种“有组织的研究”模式值得借鉴。以美国的研究型大学为例,它们普遍成立了一种独立科研组织——“有组织的研究单位”(organized research units,ORUs)。这些ORU与传统院系平行设置,它们的主要任务是在应用研究领域和外部资助密集的领域进行跨学科研究,以满足社会对新知识的种种需求。其存续完全依靠自己所获得的经费,ORU也必须接受大学的监管,业务、人事与财务必须符合学校的规定。美国学者杰拉尔德·斯塔勒和威廉·塔什的调查显示,20世纪80年代,美国发展最快的研究型大学平均有28%的研究经费来自于ORU[4];ORU从制度和组织上促进了大学跨学科研究和跨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发展,以其突出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效率,为大学带来了更大的声誉和影响力。因此,ORU制度被誉为美国高等教育界的第二次革命, 它从根本上改变了大学的经费结构、学术研究的性质以及研究组织[5]


德国应用科技大学的科研职能在1985年由德国《高等学校总纲法》所确立。它们没有效仿综合性大学的基础研究,而是依托社会需求开展各种各样的横向课题,解决当地政府、企业生产和社区生活等种种问题,赢得了各界的支持。近些年,德国应用科技大学获得的第三方资助不断提高,第三方经费在德国应用科技大学教授科研经费中已经占到40%[6]


当前,我们国家也在推行有组织的科研,强调推动高校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更高质量、更大贡献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对于应用型大学而言,运用有组织的科研模式,服务地方产业和城市发展,就是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在院校层面,推进全面开放办学,以产学融合培养人才,以应用为导向开展研究活动,打造相对独立、具有较强研究水平和交付能力的科研团队,并赋予这些团队足够的自主权和生存责任,让他们在自由竞争中进行锤炼。如果这些团队活下来了,而且活得很健康、很富足,那么他们的生存发展和经济效益自然就是应用型大学社会服务效益的最好证明。


一言以蔽之,应用型大学的科研是为了服务社会的科研,应用型大学的社会服务是以科研为前提的服务,应用型大学的科研始终服务于本校的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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