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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机构赋能区域治理能力提升

发布时间:2024-11-23

在教育治理过程中,教育科研机构扮演着联结理论与实践的桥梁角色,将宏观政策、理论与学校育人目标、课程体系、课堂教学有机结合起来。教科研机构开展研究性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为区域教育治理能力提升不断赋能。

一是统筹资源、科学引领,做好区域教育治理的“助燃剂”。教育科研机构根据区域教育治理的任务目标,立足区域教育现状,合理统筹专业资源,科学开展研究。同时,科研机构具有充分的科研条件对优秀实践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并在区域内推广普及,作为实践成果的发现者和推广者,助力区域内学校间的经验交流和分享,为区域教育治理不断向前提供“助燃剂”。

二是机制保障、高效协同,做好区域教育治理的“连通器”。在区域教育治理过程中,家校社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教科研机构具有理论话语与实践行动的双重优势。通过组织多元主体共同研究实际问题,以课题组、研究共同体等形式探寻解题的科学路径。在研究过程中,注重对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分析,以便从学校改进、教师发展、学生成长、社会满意等多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同时,教科研机构能够在理解各主体文化差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连通器”的协同作用,成为各主体间的桥梁与纽带。学校变化、学生成长都需要时间的浸润,教科研机构组织多元主体定期走进教室、参与论坛、撰写研究报告等,时刻保持研究共同体的目标一致性、行动计划性和研究科学性。通过机制打通文化壁垒,提高多元主体间的协同质量与可持续性。

三是权责清晰、动态提升,做好区域教育治理的“加固器”。在多元主体明确了治理目标与路径之后,区域教育科研机构需要划分清晰的权责,为合作提供坚实的条件保障。治理并非静态过程,它与主体、环境、资源等因素紧密相连。作为一个结构稳定且资源开放的平台,区域教育科研机构能够敏锐地根据不断变化的内外部情况及时响应,以促成新的、高质量治理结构的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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