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会〔2026〕3号 关于举办第十八次优秀教科研论文和成果 推选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3
陕教会〔2026〕3号
关于举办第十八次优秀教科研论文和成果
推选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学会(教研室),各理事单位,各会员:
“十四五”时期,省教育学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历次来陕考察对陕西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牢固树立“科研兴教”“教研兴校”的教育理念,先后于2022年、2024年举办了第十六次、第十七次教科研论文与成果推选交流活动,累计参加人次2.9万,有力推动了群众性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为提高地方和学校的教育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中具有先导作用。省教育学会进一步认识到举办群众性教研活动、为一线教师提供研究成果展示和学术交流的平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对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具有独特的地位和重要意义。为引领广大教师养成爱读书、勤思考、善总结、多动笔的教研习惯,集中发现、培育一批优秀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省教育学会决定举办第十八次优秀教科研论文和成果推选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等会员单位的教师;各级教研机构会员单位的教研人员。也欢迎教育行政人员、师范院校教师自愿参加。
二、推选作品的相关要求
(一)推选作品的文体
推选作品的文体包括教育教学论文,教育调研报告,教育叙事,教育故事,教育教学随笔、札记等。
(二)推选作品的标题
1. 推选作品的标题要依据内容提炼表达,题文相符,具有概括、精炼、准确的特点。
2. 推选的作品只设主标题,不设副标题。
3. 英语学科的推选作品标题一律使用汉语表达。
(三)推选作品的内容
1. 推选作品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发现、研究教育教学问题为主题,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方法,努力做到主题明确,论点正确,论据有说服力,语言规范顺畅,谋篇结构合理。
2. 师范院校的推选作品应聚焦基础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师范生的思政教育、素质培养、教学方法,以及教育教学理论研究等方面,不要涉及具体的专业学科知识研究。
3. 文科类推选作品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观、民族观、宗教观等方面,必须坚持正确的意识形态,不得有错误的观点和论述。
4. 英语学科的推选作品使用汉语撰写,突出表述英语学科教学的研究成果,重心不在反映作者的英语学科的语言能力和撰写水平。
5. 推选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文责自负。严禁抄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推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作者所属单位进行通报。
6. 推选作品的标题为小二号,正文为宋体小4号,用A4双面打印,1式3份。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7. 推选作品的作者须准确填写“第十八次推选作品个人申报表”(见附件4)。
三、推选作品的征集与报送
(一)推选作品的征集
1. 推选作品实行县(区)数额分配制(见附件1)。对于“十四五”期间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的县(区)数额可上浮30%。
2. 请各市、县(区)教育学会(或教研室)接此通知后,积极做好推选活动的宣传与征集工作。应确定专人负责,在接到本通知后15天内,将负责人报知省教育学会杨建文(附件2)。
3. 若市教育学会不统一组织此项活动,其辖区内各县(区)教育学会(或教研室)可直接报送推选作品,并准确填写《第十八次推选作品县区汇总表》(见附件3)。
4. 鼓励非会员单位(学校)参加推选交流活动,为教师专业化成长搭建平台。
(二)推选作品的申报
1. 推选作品的程序是: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县(区)教育学会(教研机构)征集报送。省、市属学校、师范院校可直接推选报送。
2. 每篇推选作品评审费80元。严禁借机搭车收费。
缴费方式之一:银行转账。以县(区)教育学会(教研室)为单位统一交费或转账(银行转账单上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手机电话、“论文评审费”等信息。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室李天宇159 9178 8505)
户 名:陕西省教育学会
账 号:1036 6907 5454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莲湖路支行
缴费方式之二:邮政汇款。席卫东 137 5991 0622(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汇款人姓名、单位、手机号码、“论文评审费”等信息)
汇款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55号 陕西省教育学会
邮政编码:710003
3. 推选作品的报送
报送期限: 2026年5月21—28日。
收稿人:洪小斌 杨佳静(手机181 9270 3502)
报送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55号 陕西省教育学会
邮政编码:710003
四、有关事项
(一)征集工作结束后,对统一组织推选作品的市、县(区)教育学会,省教育学会划拨活动经费和成果管理费(市级为10%,县区级为20%)。
(二)对于推选工作有效、成绩显著的市、县(区)教育学会(或教研室)、参与学校及个人,省教育学会分别授予“推选工作优秀单位” “推选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将聘请专家开展推选作品的评审工作,结果以正式文件通知到市、县(区)教育学会(或教研室),同时抄送各市、县(区)教育局,并为作者颁发证书。
(四)对于评审为第一档次的作品,鼓励作者积极参加省部级有关教育部门(含教研机构)组织举办的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根据作者自愿的原则,也可以向有关杂志、报刊、出版单位推荐采用。
未尽事宜,来电咨询(上班时间联系,不接受手机短信)。
联系咨询:杨建文 029—85438017
薛 风 137 5998 1093
附件:
下载网址:陕西省教育学会网 www.sxjyxh.com
陕西省教育学会
202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