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会〔2026〕6号 关于推荐陕西省教育学会第九届理事 候选人及会员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1
陕教会〔2026〕6号 关于推荐陕西省教育学会第九届理事 候选人及会员代表的通知
各市教育学会(教研室、教科院所)、有关会员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学会章程》的规定,陕西省教育学会第八届理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陕西省教育学会拟于2026年4月召开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理事会,请各市教育学会(教研室、教科院所)与有关会员单位按照相关条件及分配的理事候选人、会员代表名额给予推荐。
一、理事候选人基本条件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投身发展素质教育,具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正确的教育政绩观;
(3)有丰富的基础教育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经验,教学水平或学术水平高,在基础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在教育改革中做出积极有效探索;
(4)作风正派,群众评价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遵守学会章程,愿意并有精力为学会工作积极发挥作用;
(6)符合组织人事部门对其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要求规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6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50周岁以下占总数1/2左右,40周岁以下应占一定比例,鼓励发展吸纳优秀青年人才。
二、会员代表条件要求
(1)遵守学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2)拥护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贯彻教育方针,无违法违纪与失信记录;
(3)从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在教育教学或科研、管理、改革实践中有实绩与一定影响力;
(4)一般应是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能代表本单位专业能力与业务水平;
(5)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正常参会与履行代表职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三、工作要求
各市教育学会(教研室、教科院所)及有关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着眼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着眼推动学会服务能力提升,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严格按照理事候选人条件及会员代表条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完成推荐任务。请务必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陕西省教育学会第九届理事候选人推荐表》《陕西省教育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须加盖印章)电子版发送至学会邮箱www.569941079@qq.com。未尽事宜,请与陕西省教育学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
席卫东 029-87385579 13759910622
曹国强 029-85370598 13279280563
附件:
2、
《陕西省教育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docx
3、
《陕西省教育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4、
《陕西省教育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表》.docx
陕西省教育学会
2026年3月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