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庆祝建立新中国70周年第三届“三秦教苑优秀散文诗歌”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陕教会 [ 2019 ] 8 号
发布时间:2019-05-06
70年红旗飘扬。建国70年来,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树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理念,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权威,在社会主义道路上高举旗帜,阔步前进,任凭国际风云变幻,永葆人民江山不动摇,不变色。
70年步伐铿锵。建国70年来,我们脚踏祖国的大地,胸怀民族复兴的理想,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在泥泞道路上跋涉,在大海风浪中航行,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翻过了一页又一页的辉煌。
70年歌声嘹亮。建国70年来,我们歌颂党,歌颂人民,歌颂祖国,我们精神向上,意气风发,用歌声抒发道路自信、发展自信、前途自信的爱国情感,尤其在新时代唱出追求“中国梦”、实现“两个一百年”的精彩乐章。
今年是建国70周年。为贯彻习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要把爱国主义作为文艺创作的主旋律,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的要求,丰富教师精神世界,活跃校园文化形式,繁荣我省文学事业,陕西省教育学会决定开展庆祝建立新中国70周年第三届“三秦教苑优秀散文诗歌”征集评选活动。
一、参加人员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一线教师。
二、作品主题
围绕“弘扬爱国主义,追求民族复兴”的主题,作品内容:
1. 记述当地经济社会的历史发展,展现社会主义建设的辉煌业绩。
2. 记述自己从事教育的成长历程,展现当地教育事业发展的伟大成就。
3. 记述道德楷模、劳动模范、英雄人物的先进事迹,展现中华民族优秀儿女的精神风貌。
三、作品要求
1. 应征作品的文体包括:古体诗词、现代诗歌,以及游记、随笔等散文形式。
2.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和网络下载,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给所在单位。
3. 应征作品应具有正确的思想和高尚的情感,不得有政治性、民族性和宗教性的错误观点,文责自负。
4. 作者须填写“参赛作品应征表”(见附件)。
四、参赛投稿
1. 应征作品参赛为纸质投稿,用A4打印,1式3份。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 应征作品需缴纳专家评审费100元整(具体为:5首古体诗词为一个缴费单位;3首现代诗歌为一个缴费单位;一篇散文为一个缴费单位。古体诗词、现代诗歌类应征作品数量不足一个缴费单位,均按一个缴费单位缴费100元;每篇散文字数约3000字)。邮政汇款务必准确填写收款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以免影响评阅。
3. 应征作品报送期限为2019年6月25日—30日。
五、征集工作
1. 各市、县(区)教育学会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对于迎接庆祝建国70周年、弘扬爱国主义教育,贯彻习总书记文艺文学思想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作品征集的宣传、组织、收集和收费工作。严禁借机搭车收费。
2. 各市教育学会、各科研基地集体组织的应征作品直接送交或邮寄至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
3. 对于应征作品组织工作有效、成绩显著的市、县(区)教育学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对于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给予相应奖励。
六、评选表彰
1. 学术委员会聘请有关文学作家、评论家和语文学科高级教研员担任评委,本着对作品和作者负责的态度,坚持“以质量为本”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阅工作。
2. 获奖作品设立一、二、三等奖,由陕西省教育学会盖章颁发获奖证书,并以正式文件印发作品获奖名单。
3. 对于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省教育学会将根据作者自愿原则,向《西部文学》刊物推荐发表。
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
咨 询:杨建文(029—85269697)
收 稿:薛 风(137 5998 1093)
杨佳静(181 9270 3502)
收费人:李天宇(159 9178 8505)
收稿、邮政汇款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55号
陕西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
邮政编码:710003
附件:参赛作品应征表
![]() |
参赛作品应征表 |
陕西省教育学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