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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陕西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学校”的通知 陕教会秘 [ 2019 ] 2 号

发布时间:2019-01-31

各市、县(区)教育学会、教研室(进校)及相关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的精神,深入推进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2016年,陕西省教育学会批准确立了第一批 “陕西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学校”(以下称“实验校”)。两年来,实验校教师和市、县(区)教研人员在省教育学会的指导下,运用新的评价理念、方法和技术,在学业水平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发展潜能评价、课堂观察评价等方面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有力地推动了我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得到了各级教育部门、广大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认可和支持。随着教育评价改革的不断深入,许多学校多次表达了申报实验校的意愿,省教育学会决定,启动第二批“陕西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学校”申报工作。此项工作由省教育学会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中心具体负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学校应为全日制中小学校,拥有一支较高水平教师队伍。
2、学校的办学理念能落实到管理和教学中,办学水平和质量在县(区)范围内名列前茅。
3、对当前国家大力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有明确的认识,有以评价改革推进学校发展的意识和举措。
二、名额分配
第二批实验校,各县(区)原则上高中、初中、小学可推荐、申报2所学校;对优质教育资源相对集中的县(区)名额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程序
学校须充分了解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学校享有的服务内容(见附件1),同意后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经县(区)教育学会或教研室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陕西省教育学会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中心,初审同意后报省教育学会审批。
四、截止日期
2019年3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实验校申报材料邮寄至陕西省教育学会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号陕西高速大厦2216室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人:胡 雯:029-82491259   029—89355651
              手 机:15339131282
邮 箱:jiaoyuxinpingjia@126.com
文件下载:陕西省教育学会官网www.sxjyxh.com
 
附件:1、陕西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学校享有的服务内容
           2、陕西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学校申报表
 
 
陕西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学校享有的服务内容

 
陕西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学校申报表


                                              陕西省教育学会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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