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首届全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的通知 陕教会秘 [ 2018 ] 19 号
发布时间:2018-11-07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和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的进一步落实,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充分发挥研学旅行在社会实践教育中的作用,提高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质量,促进全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陕西省教育学会主办,陕西省教育学会校外教育研究中心和西安市中小学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基地承办,开展评选首届陕西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坚持教育性和实践性原则,开发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提高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质量,达到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优秀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评选,发挥示范、辐射、带动的作用,推动全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深入开展。
二、申报对象
2017年、2018年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市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县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研学旅行活动开展较好的旅行社、教育文化公司;设计过研学旅行活动课程的中小学校等均可以申报。
三、评选条件
(一)主题鲜明。课程名称要简洁凝练、表述具体、突出主题,特色鲜明。能根据地域文化资源优势和自身资源优势,体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主旨,体现课程的核心价值要义。
(二)目标明确。课程目标应紧扣主题、具体明确、切合实际,列出通过研学旅行活动和实践教育活动课程实施所要达到的目的和育人效果。
(三)指向清晰。按照我省研学旅行文件要求,课程实施主体应明确小学(四、五、六年级)、初中(初一、初二年级)、高中(高一、高二年级)三个不同阶段的课程;明确开展研学旅行的天数,小学一至三天,初中一至四天,高中一至五天。
(四)内容翔实。课程内容是核心与关键,应围绕课程主题和课程目标,结合地域文化和自身资源特点,设计出研学内容丰富、易于体验实践、过程自然流畅、教育价值突出的课程内容,课程内容可用流程图呈现。
(五)特点突出。课程实践活动内容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生理、心理和学习特点、突出学生人人参与,注重实践,体现体验性、互动性、科学性、趣味性、教育性的结合。
(六)体例统一。申报的实践活动课程必须按照课程名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活动、课程评价、课程资料6部分认真准备(详见附件1)。基地突出特色,以点为主;学校和营地突出主题,以线为主;活动中心根据自身实际确定。
四、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报“首届陕西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参评报名表”(详见附件2),要精心组织研发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积极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国家级、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可以申报1-2个课程,市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县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旅行社、教育文化公司、中小学校每个单位均可申报1个课程。
(三)评选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陕西省教育学会组织省内外研学旅行的专家、学者进行评选。此次评选将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获奖课程由陕西省教育学会颁发《首届陕西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获奖证书。
(四)获奖的优秀课程推荐到“陕西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信息平台”,并收编到《陕西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汇编》书中。
(五)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
(六)请各单位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参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方案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五份)一并报陕西省教育学会校外教育研究中心,地址:西安市吉祥路298号长海大厦16层 邮编:710065
联 系 人:高勇 电话:18700443611
电子邮箱:xwjyyjzx@163.com
附件:1.首届陕西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评定量化表
2.首届陕西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参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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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陕西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评定量化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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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陕西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参评报名表 |
陕西省教育学会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