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会的通知 陕教会 [ 2018 ] 11号
发布时间:2018-05-16
近期,榆林米脂“4.27”伤害案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预防校园欺凌、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能力,指导中小学校做好心理危机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干预工作,切实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文件精神,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会》的文件要求,陕西省教育学会决定5月下旬在西安举办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心理障碍的识别与应对,突发危机事件后的心理辅导,校园欺凌的预防与应对,校园心理危机干预体系构建及哀伤辅导技术实务等。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8年5月24-26日,在西安市骊苑大酒店(西安市劳动南路8号,前台电话:029—84263388)举办培训会。5月23日下午报到。
三、培训对象
中小学校幼儿园德育负责人、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等相关人员。
四、培训日程
5月24日
上午8:30开幕式:省教育厅、省教育学会相关领导致开幕词。
9:00—12:00魏萍教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体系构建与哀伤辅导技术实务》
下午:14:00—17:00
钟意娟主任医师(国家卫计委精神卫生专家)
《突发危机事件后的心理辅导》
5月25日
上午9:00—12:00张洪英教授(西北工业大学)
《心理剧理论与实操实务》
下午:14:00—17:00
钟意娟主任医师(国家卫计委精神卫生专家)
《心理障碍的识别与应对》
晚上:18:00-20:00
金焰主任(省学会心理教育研究中心)
“生命教育”校园心理剧实操
5月26日全天
魏萍教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校园欺凌的应对》 《哀伤辅导技术实务》
五、具体要求
1.请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按照省教育厅的分配名额组织好本市(区)中小学校积极参加培训活动。
2.对全程参加培训会议的代表,将颁发培训学习证书。
3.请参加培训人员加入“陕西省学校心理教育工作群”微信群(见附件2),关注培训活动具体安排。
4.未尽事宜请与陕西省教育学会心理教育研究中心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金焰老师 13629299109
电子邮箱:516230465@qq.com
六、相关事宜
1.参加培训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报销。需要代为联系住宿的与会人员请务必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1)。
2.本着节俭办会的原则,经成本核算,本次三天培训会费用为780元/人(含资料费、场地费、专家讲课费、培训证书费),会议票据由陕西新育心理学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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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会参会回执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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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学校心理教育工作群”微信群二维码 |
陕西省教育学会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