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三秦教苑优秀散文诗歌” 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陕教会 [ 2017 ] 20 号
发布时间:2017-12-18
往事越千年,黄沙古道,驼铃声声,丝绸之路来往忙,汉唐雄风卷西方。西安,作为丝绸之路的发源地,在历史上留下了辉煌的一页,造就了中华民族的骄傲记忆。
使命书春秋,长征新途,号角阵阵,复兴大道光阴逼,强国伟业催人急。陕西,作为复兴大道的结合部,在新征途上应发挥区域优势,致力于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
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使新的“丝绸之路”战略决策在实现“两个一百年”伟大部署中具有了全新的时代意义。三秦儿女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贡献。
在实施新的“丝绸之路”战略决策的时代背景下,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现实题材创作,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要求,增强陕西文化的软实力,丰富教育文化内涵,活跃校园文化形式,陕西省教育学会决定开展第二届“三秦教苑优秀散文诗歌”征集评选活动。
一、参加人员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一线教师。
二、作品主题
围绕“丝绸之路”的历史精神和当代“丝绸之路”新的内涵,作品内容:
1. 记述“丝绸之路”人文资源,追寻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进精神。
2. 描述游览的青山绿水,体现习总书记提出的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3. 撰述自己的教育故事,展现从事教育的心路历程与生活感悟。
三、作品要求
1. 应征作品的文体包括:古体诗词、现代诗歌,以及游记、随笔等散文形式。
2.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和网络下载,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给所在单位。
3. 应征作品应具有正确的思想和高尚的情感,不得有政治性、民族性和宗教性的错误观点,文责自负。
4. 作者须填写“参赛作品应征表”(见附件)。
四、参赛投稿
1.应征作品参赛为纸质投稿,用A4打印,1式3份。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每篇应征作品需缴纳专家评审费100元整。邮政汇款务必准确填写收款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以免影响评阅。
3. 应征作品报送期限为2018年3月26日—30日。
五、征集工作
1. 各市、县(区)教育学会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对于贯彻落实十九大文学文艺创作精神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作品征集的宣传、组织、收集和收费工作。严禁借机搭车收费。
2. 各市教育学会、各科研基地集体组织的应征作品直接送交或邮寄至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
3. 对于组织应征作品工作有效、成绩显著的市、县(区)教育学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并给予相应奖励。
六、评选表彰
1. 学术委员会聘请有关文学作家、评论家和语文学科高级教研员担任评委,本着对作品和作者负责的态度,坚持“以质量为本”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阅工作。
2. 获奖作品设立一、二、三等奖,由陕西省教育学会盖章颁发获奖证书,并以正式文件印发作品获奖名单。
3. 对于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省教育学会将根据作者自愿原则,编辑成书,由出版社正式出版,或向有关刊物推荐发表。
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
咨询收稿:薛 风(13759981093)
刘 诚(18909206116)
收 费 人:李天宇(15991788505)
收稿、邮政汇款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55号
陕西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
邮政编码:710003
附件:参赛作品应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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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作品应征表 |
陕西省教育学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