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建立“十三五”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的通知 陕教会 [ 2017 ] 4 号

发布时间:2017-03-16

陕教会  [ 2017 ]  4 号

关于建立“十三五”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学会(教研室)、省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2016年,在有关市、县(区)教育学会(教研室)的大力支持下,省教育学会建立了“十三五”时期第一批教育科研基地。为较大面积推动县(区)级教研机构和基层学校抓好“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科研强师”工作,省教育学会决定建立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基地入选对象
县(区)教研机构(教育学会、教研室),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
二、科研基地入选条件
(一)对教育科研工作认识明确,思想重视。
(二)为教育科研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
(三)加强教育科研制度建设,做到机构到位和人员到位。
(四)实施“科研兴教”,经常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和学术交流。
(五)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重视应用和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三、科研基地入选程序
(一)入选原则:遵循“自愿原则”申报入选科研基地。
(二)建立数量:计划建立120个科研基地。其中,县(区)(教育学会)教研机构科研基地10个,学校类科研基地110个(幼儿园20所,小学30所,初中30所,普通高中20所,职业学校10所)。
各市教育学会限报科研基地数量:县(区)级教研机构(教育学会、教研室)1个,幼儿园2所,小学3所,初中3所,普通高中2所,职业学校科研基地1所。杨凌示范区和省石油普教管理中心限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各1所。
(三)申报程序:县(区)级教研机构(教育学会、教研室)科研基地建立,采取单位申报——市级教育学会推荐——省教育学会审批的程序。申报单位须填写《“十三五”第二批科研基地入选申报表(一)》(见附件1)。
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科研基地建立,实行学校申报——县(区)级教研机构(教育学会、教研室)推荐——市级教育学会审核——省教育学会审批的程序。申报学校须填写《“十三五”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入选申报表(二)》(见附件2)。
各县(区)级教研机构(教育学会、教研室)和中小学校科研基地入选申报表,以市为单位统一报送省教育学会。
(五)发文与授牌:省教育学会对通过审定入选科研基地的单位,以文件形式予以确定,并授牌。
四、科研基地享受的权利
确定为教育科研基地的县(区)教研机构(教育学会、教研室)和中小学校,优先享受省教育学会提供的下列服务:
(一)授予陕西省教育学会“十三五”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称号。
(二)专家讲座和教育学术报告。
(三)课题研究业务指导和培训。
(四)各类教研评选活动。
(五)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问题诊断与咨询。
(六)校际教育学术交流和外出教育考察活动。
(七)向省级及其以上教育刊物、会议论坛推荐教研成果和论文。
五、资料报送
科研基地入选申报表报送期限为4月15日—20日。为保证材料及时准确投递,一律通过邮政EMS邮寄。
请各市教育学会接此通知后,充分认识建立教育科研基地对于提高群众性教育科研水平、提升校本教研质量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相关组织活动。对于工作成效显著的市级教育学会,省教育学会将给予通报表彰。

咨    询:杨建文  029—85269697
资料报送:薛  风  13759981093
席卫东  13759910622
邮政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55号
陕西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
邮政编码:710003

附 件:
1、“十三五”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入选申报表(一)
2、“十三五”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入选申报表(二)

文件下载:陕西省教育学会网:www.sxjyxh.com

“十三五”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入选申报表(一)

“十三五”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入选申报表(二)

      
                                               陕西省教育学会
                                            2017年3月10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名师送教到基层活动的通知 陕教会秘 [ 2017 ] 14 号

下一篇:关于召开第四届教育学术年会 暨2016年度课题结题总结会议的通知 陕教会 [ 2017 ] 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