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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5

陕教会  [ 2015 ]  8 号

关于印发2015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学会、理事单位和科研基地学校:
    现将2015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指南予以印发,希望各单位踊跃申报课题立项,积极为教师专业化发展提供平台。
一、课题设立
课题设立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重点课题。重点课题为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或实践问题。附件1设立的重点课题名称即为申报的课题研究题目,申报人不得随意改变课题研究方向。
一般课题。一般课题为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注重研究的针对性、应用性和实效性。附件1设立的一般课题名称可以作为申报的课题研究题目,也可以作为选题时的参照领域。
二、申报要求
1. 课题申报人
课题实行双主持人方式,一名为行政主持人,一名为学术主持人,两名主持人均可申报课题。
行政主持人应是申报单位的负责人(在学校为校长、副校长)。行政主持人必须组织好课题的实施工作,特别要为课题研究提供便利条件,并积极参与实际的研究工作。
学术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教育视野宽广,科研意识和能力较强。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作为学术主持人申报课题立项,应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是申报单位的学科带头人或科研骨干教师。
2. 课题组成员
课题组主要成员不包括行政主持人和学术主持人,一般为5人(可根据研究需要增加或减少2—3人。课题组成员要有积极的科研意识和一定的研究能力,只能参与一项课题立项。
3. 经费保障
申报人要对课题研究的经费需要进行合理的预算,所在单位要给课题研究提供资金支持保障。
4. 信誉保证
申报人须填写课题研究信誉保证书,其研究成果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三、立项程序
申报课题立项的程序为:申报人——县(区)教育学会(教研室)——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即:(1)申报人根据省教育学会《2015年度课题申报指南》进行选题,并填写《2015年度课题立项申报书》。(2)课题立项申报材料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报送县(区)教育学会(教研室)初审和备案;审核内容为申报人的资质、信誉、研究能力和经费保障等支撑条件,并签署明确意见。(3)县(区)教育学会(教研室)将各课题立项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或邮寄)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若县(区)教育学会(教研室)不统一报送(或邮寄),申报人可自行报送(或邮寄)。(4)学术委员会成立课题立项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开展课题立项申报材料的评审工作。
若市级教育学会统一组织、管理辖区内学校申报课题立项,其组织工作参照上述课题立项程序。
四、几项要求
1. 课题立项申报材料,标题为三号宋体,正文为四号宋体,表格内字体为五号宋体,1式3份,用A4纸印制。
2. 课题立项申报材料最后报送期限为2015年6月20日。
3. 每项课题立项申报材料须缴纳300元专家评审费。(理事单位缴费240元)
4. 课题研究时间从课题立项名单公布之日算起,一般为1年—2年。之后每年9月—10月为课题研究成果评审与结题时间。
附 件:
1、陕西省教育学会2015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指南
2、陕西省教育学会2015年度课题立项申报书
下载网址:陕西省教育学会网www.sxjyxh.com
联 系 人:杨建文  029—85370528
          李  琦  029—85427830  13992887925
          薛  风  029—85438017  13759981093
通讯地址:西安市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陕西省教育学会
邮政编码:710061

陕西省教育学会2015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指南

陕西省教育学会2015年度课题立项申报书
                                                        陕西省教育学会
                                                                 201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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