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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风向标|陕西省教育厅厅长刘建林:审时度势 担当作为 实现陕西基础教育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07-29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回顾总结“十三五”陕西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和问题,安排部署“十四五”基础教育发展的重点任务,我们要聚焦陕西教育重点工作,围绕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高考综合改革、教育评价改革及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要求,促进基础教育条件改善与内涵发展,确保陕西高考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确保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


“十四五”陕西省基础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总体思路

基础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石,是最大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是提升人民获得感的重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础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201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基础教育的“三个重要文件”,为我们深刻领会新时代教育的新使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五育并举”,提供了重要的遵循和依据。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将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为国家法律规范。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对标党的教育方针,将党的教育方针有效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坚守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办的是社会主义教育,培养的是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加强中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教材教辅读本的审核选用,绝不能让任何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超越政治底线、道德底线、价值底线的任何东西进入校园、进入课程、进入课堂。要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四史”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等教育,大力弘扬延安精神、西迁精神,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十四五”风向标|陕西省教育厅厅长刘建林:审时度势 担当作为 实现陕西基础教育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

7月5日至10日,2021年陕西省市(县)教育局长高级研修班举办,聚焦陕西“十四五”基础教育规划编制等内容

2.坚持“五育并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加强各学段德育课程建设,推进形成循序渐进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提升智育工作水平,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的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每周四节、高中每周三节体育课的刚性要求,大力开展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不断增强学生体质;强化美育育人功能,完善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的推进机制;认真做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确保每年近视率下降一个百分点;着力建设劳动教育课程体系,积极利用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全面加强劳动教育,充分发挥劳动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

德智体美劳各有其本质特征,各有不同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可以有选择、有特色、有重点,结合学校的特点、文化不断丰富其内容和内涵,不断扩展其时空外延。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要么以一个教师的视角来深思我们教育的现状,要么以一个科技工作者的思维来研究我们教育的系统,要么以一个学者的胸襟来对待我们教育的问题,要么以一个教育管理者的本分来推动我们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3.推进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民办义务教育也属于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民办义务教育在丰富教育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民办义务教育依然也存在不少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国家出台了《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将全面启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我们要认真落实。一要坚持党对义务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依法治教,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二要依法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快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各地未经省级同意,原则上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三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公民办比例要求,在校生规模占比,省域控制在5%以内,县(市、区)控制在15%以内。四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选拔生源、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全省的一批优质的民办基础学校是重要办学力量,但应加强管理,这些学校也更应自觉规范行为,发挥更好育人作用。五要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将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纳入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建立全覆盖、常态化督导机制。

(二)具体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陕西省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和更均衡更有质量的教育,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加大系统治理和内涵发展,实现“能上学”“上好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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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首届中小学“阳光心灵 与你同行”心理健康展演剧活动现场

1.基础教育要公平而有质量。不同学段及类别的教育工作重点和要求,有其内在规律和现实需要。对学前教育要实现普及普惠: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规范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学前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强化学前教育规划建设。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7.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0%,公办园占比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50%以上。对义务教育要实现优质均衡:统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全面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下功夫解决义务教育“城镇挤、农村弱”问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县(区)比例达到30%以上。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对普通高中教育要实现优质特色发展:实施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消除“大班额”。深化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探索发展科技高中、人文高中等特色学校,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对特殊教育要实现更高服务水平:坚持融合教育理念,扩大学前阶段和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规模,对接收残疾儿童少年的普通学校和幼儿园给予大力支持,形成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保障体系,要更加关注和发展特殊教育。

2.职业教育要提质培优。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发展质量水平,是建设创新技能国家的需要。职业教育和普通学历教育是不同类型的教育。全省高等职业教育要加快“双高”校建设和“双高”计划引领,对中等职业教育抓实中职“双达标”和示范高水平建设。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不断规范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统筹推进职教中高本一体化发展,按照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产业发展战略,全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打造陕西职教新高地。

3.高等教育要有特色高水平

4.继续教育要坚持学历与培训并重。

(三)做好“三个”重点工作全学段贯通

1.思政课教师“大练兵”全学段贯通。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时强调,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根本的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思政课程、课程思政的骨干教师“大练兵”活动是陕西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品牌”工程,受到习近平总书记肯定。我们要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着力在各个学段、各门课程上下功夫。要在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上下功夫,要持续开展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升和加强学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和教师课程思政能力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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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思政名师工作室举行第二次集体教研活动

2.心理健康教育全学段贯通。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已经成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我们要在高等学校心理健康多年来积累的运行管理经验和模式基础上,把心理健康教育向基础教育全学段延伸,并不断优化深化基础教育学段心理健康教育体制机制。一要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常态化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机制,让长期积累的经验和建立的体制机制发挥更好作用;二要抓好心理咨询室建设,在“十四五”期间创建100个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三要抓好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及时有效地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四要抓好家校协同机制建设,要特别关注和追踪心理问题较严重或持续时间较长的学生,联合家庭、班主任和学校共同制定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3.“课堂革命 陕西行动”全学段贯通。要积极开展“课堂革命 陕西行动”,“课堂革命 陕西行动”的课堂教育教学改革始于陕西,也在全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并推广运用,我们要全学段开展该项工作,使得陕西的教育事业得到系统性改革与发展。我们要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推动课堂物态形式和教学形态的变革,打造“三个课堂”,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形成联动机制,构建教研、培训、信息化机构“三位一体”服务体系,建立高等院校、骨干教师、网络平台“三点一面”支持体系,推动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四)推动重点工作的落实落地

1.推进“五项”管理。贯彻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切实加强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到实处。要强化纵向上下联动,地市要做到与国家和省厅目标、要求、步调一致;要强化横向沟通交流,各级行政部门及学校之间加强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既要求一致,又各具特色。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工作合力。采取多种学习和宣传形式,将“五项管理”核心要义宣传到位、学习到位,提高家长、社会的普遍共识,提高教师的执行力和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三是加强日常监测,形成科学长效制度。目前国家通过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等手段和方式,对作业、睡眠等进行持续跟踪监测,各市县校也要尽快建立起相应的监测机制,推进手段工具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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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现场会

2.完善课后服务。要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全面开展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一是推动课后服务全覆盖。今年九月底前,对自愿参与的学生,实现中小学课后服务学校全覆盖、学生全覆盖、领域全覆盖。要提高认识,彻底消除被动应付、被动作为、慢作为及不作为的念头和现象。二是保证课后服务时间。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后半小时。三是提高课后服务质量。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水平,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科技、阅读活动兴趣小组以及各类社团活动。

3.打造“三个课堂”。第一个课堂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落实,是利用学校教室作为教育教学载体的课程教学;第二个课堂即利用课后服务等途径实现学生课堂知识的消化、兴趣爱好的培养和素质的拓展;第三个课堂即走出校门,充分发挥研学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的作用,通过志愿者服务和社区服务,让学生在大自然中、在社会中得到锻炼,健康成长。通过打造“三个课堂”,实现教育要素的整合和科学配置,实现教育内容的时空环境优化组合,实现教育管理与组织体系的深度融通,促进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和能力提升,进而实现快乐和健康成长。

4.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力度,强化学校的育人主阵地作用,落实“双减”(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要求,并将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功能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的白名单、黑名单,要坚决处理一批扰乱招生秩序的培训机构和个人。三是加强规范办学行为源头监管,从制度设计上切断学校通过点考“掐尖”招生的渠道,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国之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实现教育“追赶超越”和教育强省建设战略目标,关键在教师。在“十四五”期间我们要继续实施“师德为先、骨干引领、全员提升”强师计划,全面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一)依法依规落实好中小学教师待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完善支出保障机制,确保党和国家关于教师队伍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要落实好教师待遇的三个保障。

1.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提高有保障。严格按照《教师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有关规定,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重点落实好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保障特岗教师享受与当地同等条件学校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建立教师工资待遇增长的长效机制,留住优秀教师人才,巩固基础教育人才根基。

2.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有保障。基于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进一步巩固全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全覆盖成果,定期调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确保教师居有定所,安心在乡村从教。

3.教师社会地位提高有保障。继续落实乡村教师疗休养制度,定期评选“乡村教师突出贡献奖”,不断激发广大教师的从教热情。落实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对长期扎根乡村学校的中小学教师,突出教育教学研究实绩,淡化弱化其他要求。加大对先进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形成教师地位提升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不断完善教师准入和补充制度

教师管理制度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制度保障,要不断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和补充制度,切实增强教师队伍的活力。

1.加大编制扩充与统筹使用力度。继续加大力度争取支持,实现教师队伍编制总量增加及小学科教师补充的先入后编,多方式形式增编扩编。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指导超编满编的地区设立教师编制临时周转专户,确保所属中小学按需补充配备教师。

2.严格教师资格认定。坚持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标准,把师德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的重要依据,把真正适教乐教的人才选拔到教师队伍中。

3.完善招聘录用办法。进一步完善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和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招聘办法,及时补充也加快加大力度增加专任教师,进一步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比例。

4.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结构。通过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中央特岗计划、培养转岗教师、教师交流轮岗、对口帮扶、定向支教、“无校籍”管理和区域内走教等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思政课、体音美、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和学前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招聘和补充,不断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

5.加大乡村教师扶持力度。建立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帮扶制度,扩大优秀教师专项支教计划和“三区”人才专项行动计划。严控城市学校私自聘用农村及薄弱地区优秀骨干教师,引导人才有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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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中小学“课堂革命”成果展示与交流研讨第三场活动现场

(三)实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精准培训

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持续不断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按照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要实行分层分类精准培训,推动各级各类教师的专业成长。

1.精准确定支持重点。实现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农村地区骨干教师开展示范培训,同时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师水平的整体提升。

2.推进培训模式改革。按照高质量发展、精准化培训思路,将支持教师自主发展作为改革的重要方向,采用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方式推进教师自主选学模式改革,建立教师自主发展机制。推进教师培训方式的信息化、智能化变革。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把最好的教学团队、最好的课程资源推送到需要的地方。

3.加强优质资源供给。加强优质培训资源的开发,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资源共享,让广大教师可以随时随地、按需获取优质学习资源。建立教师培训专家库,为各地开展教师培训提供专业化的培训团队资源。优质资源培训不仅要有省级层面的,也要有地市层面的,县(区)层面更要开展,学校内部的培训也不可或缺。

4.健全培训支持体系。加大教研室、教科所的建设,加大市县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支持力度,建设好一批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使其能够很好地支撑起培训基地,带动市县教师发展机构高质量发展,增强基层教师培训“造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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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骨干教师、校园长和教育局长培养计划

要抓住影响教育的关键少数,制订科学培养计划,建设一支观念先进、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骨干教师队伍,打造一批教育名师名家,为教育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1.深化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进一步完善以省、市、县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为主的“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进一步形成遴选与培养、管理与使用一体化的骨干教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培养造就10万名能够在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进而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启动实施骨干校园长培养计划。实施“两级两类”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骨干培养,构建起涵盖省、市两级的“卓越校园长”“专家型校园长”骨干体系,形成遴选与培养、管理与使用一体化的骨干校园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造就一支能够在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校园长队伍。

3.实施教育家型教师培养计划。在骨干教师和骨干校园长遴选与培养的工作基础上,实施“卓越校长领航计划”和“三秦名师领军计划”,打造一批陕西教育领航领军人才,力争在陕西乃至全国范围推出有影响力的教育家型管理者。

4.优化教育局长的培训计划。不断完善市县教育局长的培训方式,聚焦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任务驱动、专题研修、长短结合等形式,提升市县教育局长的管理水平和教育领导力,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专家型局长。

(五)全面推行“县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

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全省今年必须全力推进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改革任务。各市县(区)要充分认识到这项改革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从讲政治的高度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主要障碍,明确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相关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编制管理、岗位设置、聘用管理、补充交流、待遇保障、转岗退出等配套制度,多措并举稳步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1.理顺管理体制。尽快理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权限,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职工编制总量和岗位总量内,对县域内教师和校长统一管理、按需配备。

2.激发办学活力。要进一步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逐步下放学校聘用自主权、职称评审权等,落实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不断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提升办学质量。

3.建立退出机制。对师德师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对不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或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的,调整到其他非教学岗位。省上起草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前期已经征求了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以及各市(区)教育部门的意见建议,希望各地能够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究讨论,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始终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按照“以德为先、骨干带动、全员提升”的强师计划,把师德师风建设始终放在教师评价工作的首位,以推进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地生效为抓手,通过加强领导、强化教育、奖惩并用、建立机制等一系列方式,积极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党的十九大以来,先后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教育部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精神 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陕西省“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年”实施方案》,印发《陕西省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失德违纪行为处理实施办法及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近期,印发《陕西省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提升行动,使得师德师风建设朝着常态化、长效化的方向不断迈进。

1.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各级教育部门都要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

3.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发掘培育先进师德典型,加大对优秀教师的宣传、表彰力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4.严肃惩处违反师德行为。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构建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要依法清除出教师队伍,并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围绕新高考要求促进基础条件改善与内涵发展

陕西省将于2022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在普通高中同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2025年全面实施新高考。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影响深远,是省级层面重大改革事项,需要省级层面、教育行政等相关部门、各市县统筹规划,从组织保障、办学条件、配套政策措施等三个方面补足短板,协调推进,加强提升保障能力。

(一)陕西省高考改革机制保障统筹推进

1.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依据全国高考综合改革形势和教育部部署,2020年底,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专班成员先后赴11个先行改革省市调研座谈改革情况,并在全省11个市区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基层建议,形成《陕西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初稿)。目前已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汇报,并推动省政府研究建立省级层面推进改革的领导机制,有关部门协同解决省级层面的几个突出问题。

2.全面开展基础条件评估。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全省2020年、2021年各开展了一次普通高中基础办学条件自我评估。根据全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评估数据,未来几年全省普通高中学生数量呈持续增加趋势,改革后高中选课走班对教室校舍和学科教师有一定的增量需求。目前全省普通高中基础办学条件不能完全满足改革需要,在校舍场地设施设备、教师队伍结构、教学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生均经费标准等方面还存在短板,与高考综合改革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3.持续实施人员培训。为2022年顺利启动高考改革和课程改革,从今年开始,陕西省教育厅将持续开展全省普通高中新高考新课程新教材省级培训。截至目前,省教育厅已经开展了全省普通高中骨干教师培训、骨干教研员培训和全省各市县教育局长培训,后续还将陆续开展全省普通高中学校校长等系列培训。各市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行动准备,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区域内高中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新高考、新课程、新教材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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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新建的第十二小学

(二)推进基础办学条件有效改善

今年是学位建设攻坚年,内涵建设转折年。要切实增加学位供给,提升办学条件,为2022年顺利启动高考改革和课程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1.增加学位供给。目前大多数地市都相当重视学位供给矛盾、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但仍旧有一些市县尤其是中心城区,学位短缺比较严重。近段时间,西安市高新区、汉中市新建扩建学校,加大学位供给,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今年是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位建设攻坚年,各地各校要依据学位缺少情况和趋势,加大学校改扩建,实现学位建设、补短板见成效。同时也要注意改善学位供给结构性矛盾,要在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上下更大功夫,扩大普通高中学位增量,确保学位增量适度高于落户人口增量,全面消除大班额。

2.提升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功能教室配备,满足选课走班教学需要,满足“课堂革命”和“三个课堂”需要,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全面发展需求。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确保2022年年底前,标准化考点的数量、设备满足组织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

3.加强教师数量补充和素质提升工作。在落实国家教师编制标准的基础上,针对选课走班可能引起的结构性缺员问题,一方面要增加编制,另一方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多方支持的有效措施予以补齐。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新高考、新课程、新教材相关培训,重点抓好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全覆盖培训,重点提升教师对新课程实施、学生发展指导和走班教学管理的能力,重点确保2022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新课程和新教材培训。

(三)加大智慧校园建设力度

新高考改革牵动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特别是选课走班,如何让大量师生有序流动,实现精准管理,是学校管理必须解决的问题,需要借助人工智能进行有序管理,因此智慧校园建设是当务之急。

1.围绕高考改革,加快智慧教室和智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各市县教育局要加大投入,从网络环境、智慧教室、创新空间等方面完善智慧化育人环境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充分利用智慧校园管理系统,为教育教学、教务管理提供更为智能、高效的平台,为更多融合创新应用打下坚实基础。

2.持续强化深入,打造智慧教育融合应用样板。各市县教育局要持续深入推进智慧教育示范区、智慧校园示范校的创建,在智慧教学、智慧评价、智慧安防、线上督导、智慧校车、大数据辅助智能决策等具体方面大胆探索,形成能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经验和方案,打造智慧教育样板,形成特色的智慧教育发展之路。

3.分级分类推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市县教育局要统筹各方资源,整合电教、教研等部门力量,开展相关培训和课题研究等工作;定期在示范区和示范校组织举办示范活动,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打造陕西特色的示范引领品牌,形成智慧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和态势,促进教育变革创新,为全面推进新高考提供支撑。

“十四五”风向标|陕西省教育厅厅长刘建林:审时度势 担当作为 实现陕西基础教育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教研教改教材工作

教研教改队伍是基础教育研究的第一资源,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第一要素和着力支撑点。我们要重视教研教改和教材建设,快速提升教育资源供给的专业化水平,为课堂教学改革和高质量教学提供有力支撑。

1.抓好教研队伍建设。立足学校实际,强化校本研修,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为契机,打造和打磨课堂教育的新形态,探索新方法新模式,着力增强教学设计的整体性、系统化,提升广大教师教育教学学术水平,提高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能力,也建设一支教研队伍,支持服务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引导。

2.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瞄准国家和全省基础教育重大战略需求开展研究,聚焦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深入基层实现理论实践良性互动。注重教育教学成果的凝练产出,促进研究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培育一批省级和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实现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的突破。

3.加强教材建设。教材是国家事权,教材质量直接关系着人才培养质量。要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为广大学生打好中国底色的“铸魂工程”。在教材的使用过程中,要立足学校实际,强化校本研究,以新课程新教材实施为契机,打造打磨课堂教育教学的新形态。要积极策划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建设,启用地方课程教材,编写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优秀教材。

(五)提升学生发展核心素养

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主要指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是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化、细化,提升学生发展核心素养,需要从整体上推动各教育环节的变革。

1.以课程改革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基于课程标准凝练的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指导学校开展课程改革,把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作为课程设计的依据和出发点,建立有效的课程体系,开发多元的校本课程,满足不同层次学生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要。继续做好“课堂革命 陕西行动”,积极鼓励支持广大教师参加“课堂创新”大赛,让真正在一线坚持教学、热心教学和能够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教师脱颖而出,给他们展示的平台。要在“三级三类”及模范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充分体现教师在推动教学创新方面的贡献,因为他们的贡献最终受益的是学生核心素养的提升。

2.以教学实践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充分发掘各学科课程教学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的独特价值,进一步明确学生在学习该学科课程后应达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有效整合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3.以教育评价提升学生核心素养。教育评价的实质是一种导向,要完善教育教学评价体系,推动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内容向多元化发展,绝不能就升学、成绩来论好坏,也不允许学校炒作“状元”等,要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

4.以“三个课堂”为抓手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三个课堂”基于“五育并举”下的立德树人全过程,通过学生知识积累、思维锻炼、素质拓展、兴趣爱好培养、体验参与式教学活动等多路径素养训练,激发学生的家国情怀和智育开发,提高学生身心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从而使学生的核心素养得到重点突破和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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